变更后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软件开发(需要审批的项目除外);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不含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电子产品、办公用品、金属制品、机械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文化用品、办公用品、五金交电;加工计算机软硬件;安装、维修计算机、通讯设备、广播电视设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租赁计算机、通讯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