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后
销售食品;演出经纪;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销售(含网上销售)通讯设备、机械设备、饲料、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建筑材料、电子产品、文化用品、服装鞋帽、家具、钟表眼镜、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陶瓷制品、花卉、装饰材料、食用农产品、厨房用具、卫生间用具、针纺织品、家用电器、文化用品;软件开发;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版权转让与代理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演出经纪、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销售食品、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