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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信息服务。组织文化艺术活动交流(不含演出);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电脑动画设计;摄影扩印服务;工艺美术设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工艺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教育咨询(中介服务除外);计算机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绘画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声乐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舞蹈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销售通讯设备、五金交电(不得从事实体店铺经营)、文化用品、玩具、乐器、电子产品、体育用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