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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照相器材、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医疗器械Ⅰ类、化工产品(不包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文化用品、体育用品、日用杂货、工艺品、首饰、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服装、鞋帽、针纺织品、化妆品;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除外);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销售食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