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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脑图文设计、制作;销售办公用品、电子产品;礼仪服务;园林景观设计;家居装饰;专业承包、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文艺创作;产品设计;城市园林绿化施工;承办展览展示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会议服务;书画技能培训(不得面向全国范围内招生);软件开发;产品设计;模型设计;包装装潢设计;教育咨询、教育科技(涉及文化教育、培训的除外);工艺美术设计;电脑动画设计;影视策划;文艺创作;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