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后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礼仪服务;农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文化咨询;教育咨询;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账、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账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旅游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公共关系服务;舞台美工;影视策划;个人形象设计;商标转让与代理服务;图文设计、制作;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软件开发;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工艺品、体育用品、服装、文具用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物业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