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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钟表、眼镜、机械设备、革皮制品、服装、鞋帽、办公用品、五金产品(不含电动自行车)、建筑材料、家用电器、电子产品、仪器仪表、电线电缆、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会议服务(不含食宿);承办展览展示;婚庆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账、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账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资料);家居装饰;航空机票销售代理;火车票销售代理;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房地产咨询;销售医疗器械Ⅰ类。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