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后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医用软件服务除外);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新鲜蔬菜、新鲜水果、花卉、植物幼苗、鲜蛋、未加工的干果、未加工的坚果、谷物、薯类、豆类、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馆藏文物修复、复制、拓印;医疗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馆藏文物修复、复制、拓印、医疗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