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后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策划;企业管理咨询;摄影扩印服务;婚庆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脑动画设计;租赁照相器材;销售文化用品、机械设备;剧务、舞台美工、服装道具、灯光音响;制作、发行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广播电视节目及电视剧制作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03月17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制作、发行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