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后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筹备、策划、组织晚会、大型庆典、文化节;礼仪服务;公关活动策划;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经济信息咨询;健康管理、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书法、绘画的艺术创作;销售字画;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从事拍卖业务;人力资源服务;演出经纪;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人力资源服务、演出经纪、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