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后
陕西中科纳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一、关于对“公司住所”及“股东名称”相应条款修正情况。 因我司原注册地“旬阳县”现改为“县级市”及旬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旬阳市融资平台整合升级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我司《章程》中所涉及的“注册地”及发起人之一------“旬阳县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的名称需要进行变更;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研究,报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对《公司章程》第五条“公司住所”及第十九条“股东名称”做如下修正。 (一)对公司章程第五条“公司住所”现修正为: 第五条、公司住所: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市城关镇鲁家坝社区。 (二)对公司章程第十九条“股东名称—旬阳县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现修正为:旬阳市创新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对公司章程第二百四十九条“投资者保护”现修正为。 第二百四十九条修正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发生的纠纷,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应当充分考虑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异议股东作出合理安排。公司应设置与终止挂牌事项 相关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其中,公司主动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通过提供回购安排等方式为其他股东的权益提供保护;公司被强制终止挂牌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与其他股东主动、积极协商解决方案。公司可以通过设立专门基金等方式对投资者进行补偿。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