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后
承担省委、省政府下达的脱贫攻坚、棚户区改造、公共事业项目、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的投融资业务;对授权的国有资源和资产及承建项目形成的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基金进行运营管理;控股、参股、发起设立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开展数字金融、绿色金融、消费金融、汽车金融;证券、基金、保险、担保及再担保、股权投资、风险投资、债权融资、资本运作和资产经营管理、金融租赁、商业保理、典当、征信、投融资咨询、金融研究业务;土地开发及资本管理;物业管理;出资人授权的其他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