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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工艺品(不含文物)、珠宝、首饰、通用设备、电子产品、建筑材料、家具、通讯设备、家用电器、仪器仪表、塑料制品、日用杂货、体育用品(不含弩)、汽车配件、玻璃制品;企业策划;技术推广;投资咨询;美术培训。(“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