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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摄影器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五金交电(不得从事实体店铺经营)、建筑材料(不得从事实体店铺经营)、电子产品、化妆品、体育用品、针纺织品、服装、日用品、家具(不得从事实体店铺经营)、珠宝首饰、饲料、新鲜水果、新鲜蔬菜、工艺品、钟表、眼镜、玩具、汽车配件、摩托车零配件、仪器仪表、橡胶制品、塑料制品、花卉、装饰材料(不得从事实体店铺经营)、通讯设备、食用农产品、服装鞋帽、皮革制品(不含野生动物皮张)、文具用品、厨房用具(不得从事实体店铺经营)、舞台灯光光音响设备、卫生间用具(不得从事实体店铺经营);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销售食品;销售保健食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