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后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网络技术服务(不含提供互联网上网经营场所);销售文化办公用品、办公设备、鞋帽、服装、电子产品、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不含文物)、五金、交电、家用电器、计算机软硬件设备(不含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通讯设备、汽车配件、金属制品、建筑材料(不含砂石及其制品)、装饰材料;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棋牌室);电脑图文设计;摄影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承办展览展示;接受委托提供劳务(不含对外劳务合作、排队服务、代驾服务);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广告;维修计算机及外围设备;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设计、安装。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