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后
受市政府委托:筹措管理使用城建资金;承担重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任务,作为开发建设主体,履行业主职能,对新建、改建道路工程按总造价,以道路两厢土地市本级城市规划范围内等值级差土地数划拨给本公司进行经营;承担投融资职能,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建设 的投融资主体,负责城建资金的筹措、使用、偿还;履行出资人职能,负责对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自有资产进行环境污染治理投资;防洪工程;河道治理;农田水利建设;城中村及棚户区改造;建材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