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后
2015-11-19第十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5人,由股东选举产生,成员为马剑、史俊敏、赵春燕、苗洪利、高建东;董事会选举董事长一人,由马剑担任,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董事会对公司股东负责,由股东推荐产生。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2015-11-19第十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5人,由股东选举产生,成员为马剑、史俊敏、赵春燕、苗洪利、高建东;董事会选举董事长一人,由马剑担任,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董事会对公司股东负责,由股东推荐产生。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