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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动画设计;摄影扩印服务;会议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产品设计;技术推广;电脑打字;电脑喷绘、打印、复印服务;晒图服务;设计、制作广告;标志牌、铜牌的设计;奖杯、奖牌、奖章、锦旗的设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经济贸易咨询;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工艺品、礼品、首饰、化妆品、服装、鞋帽、文化用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