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后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技术开发、推广、转让、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图文设计、制作;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文艺创作;企业营销策划;礼仪服务;翻译服务;教育咨询(不含出国留学咨询及中介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会议服务(不含食宿);市场调查;影视策划;销售办公用品、电子产品、五金产品(不含电动自行车)、通讯器材、音响设备、服装鞋帽、塑料制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