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证编号
(建消竣备字)﹝2022﹞第019号
发证机关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许可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2022年1月20日申报了新疆弘利旗达商贸有限公司50万吨年废旧金属加工配送中心建设项目(1#钢材加工车间:地上1层,总建筑面积:4982.77平方米,结构类型:钢结构,建筑高度:12.15米;2#钢材加工车间:地上1层,总建筑面积:4982.77平方米,结构类型:钢结构,建筑高度:12.15米;3#钢材加工车间:地上1层,总建筑面积:4619.17平方米,结构类型:钢结构,建筑高度:12.15米;综合楼:地上4层,总建筑面积:3261.07平方米,结构类型:框架结构,建筑高度:16.6米;门卫室:地上1层,总建筑面积:51.5平方米,结构类型:砖混结构,建筑高度:3.85米;地址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第十二师)头屯河农场槿荣街501号)的消防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经审查,备案材料齐全,依法核发备案凭证。已经依法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建设工程,如需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的,应当依法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或者备案;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投入使用、营业前应依法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有效期自
2022-04-02
有效期至
2099-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