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后
技术推广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仪器仪表、五金交电(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租赁广播电视设备、影视器材、服装;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产品设计;版权贸易;企业策划;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经济贸易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