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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影视策划;电脑动画设计;文化娱乐经纪人;体育经纪人;文艺创作;摄影扩印服务;礼仪服务;史料、史志征集活动;珠宝、古玩、字画、艺术品、收藏品鉴定活动;经济信息咨询;技术推广服务;租赁计算机、通讯设备、影视服装、道具、影视器材;承办展览展示;图文设计与制作;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婚庆服务;销售(含网上销售)日用品、工艺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发行;互联网信息服务;销售食品;从事拍卖业务;演出经纪。(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电影发行、销售食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从事拍卖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