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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基础业务、邮政增值业务、邮政储蓄业务、邮政附属业务、电信公众业务、与邮政、电信业务相关的商品邮购;零售邮购公开发行的国内版书刊及电子出版物(限分支机构经营);主管部门批准开办的公益性服务业务;代理长期寿险、健康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销售食品;零售烟草;销售食用农产品、家用电器、通讯设备、日用杂货、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厨房用具、电子产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零售烟草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