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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工艺美术设计;模型设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机械设备、植物幼苗、花、草及观赏性植物、工艺品、建筑材料;非金属矿石;绿植租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环境监测;城市园林绿化;室内装饰工程设计;生产、销售造林苗、城镇绿化苗、经济林苗、花卉种子(限分支机构经营);专业承包。(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