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后
销售通讯器材、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摄影、扩印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企业策划、设计(不含中介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脑录入、打字;复印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专业承包;家庭劳务服务;物业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城市园林绿化;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