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后
专业承包;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接受委托提供劳务服务(不含排队、对外劳务合作);绿化管理;销售建筑材料(不含砂石及其砂石制品)、装饰材料、金属制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金属材料(不含电石、铁合金)、电气设备、五金交电、卫生间用具。(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专业承包、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