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后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影视策划;教育咨询(不含出国留学咨询及中介服务);技术推广服务;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农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市场调查;计算机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产品设计;动画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不含食宿);翻译服务;承办展览展示;工程设计;工艺美术设计;云计算中心(限PUE值在1.4以下);维修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医疗器械(限Ⅰ类);企业管理;经济贸易咨询;企业形象策划;舞台灯光设计;电脑图文设计;设计、制作广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