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后
从事通讯科技、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市场调查;组织体育赛事;会议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工艺美术设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家用电器、日用品、文具用品、家具、工艺品、汽车配件、汽车、珠宝首饰、黄金制品、金属制品、玩具;经营电信业务;销售食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