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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厨房用具、日用品、新鲜蔬菜、新鲜水果、未加工的干果坚果、化妆品、服装鞋帽、针纺织品、家用电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医疗器械(限I类)、电子产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钟表、眼镜、工艺品、首饰、照相器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汽车配件、通讯设备;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技术推广服务;软件设计;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食品;餐饮服务(限主食制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餐饮服务(限主食制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