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后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市场调查;项目投资;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乘用车);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零售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品、日用杂货。(“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