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后
互联网信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健康管理(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餐饮管理;酒店管理;销售日用品、文化用品、工艺品、电子产品、医疗器械(限Ⅰ、Ⅱ类);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产品设计;模型设计;包装装潢设计;文化咨询;旅游信息咨询;经济贸易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家庭服务(不符合家政服务通用要求不得开展经营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