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后
I、II、III类医疗器械的批发、零售(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为准)及进出口(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售后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咨询;会议服务;批发、零售日用品、纸张、针纺织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仪器仪表、电子产品、金属材料、家具、工艺品、润滑油、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文具用品;软件开发;租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产品设计;模型设计;出版物零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出版物零售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