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前
制作、发行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2月25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电子公告服务)。项目投资;投资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承办展览展示;影视策划;品牌策划;企业策划;企业形象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脑图文设计;企业管理;市场调查;会议服务;技术推广服务;施工总承包;房地产开发;计算机技术培训;教育咨询(不含出国留学咨询及中介服务);销售电子产品、建材。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互联网信息服务。项目投资;投资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承办展览展示;影视策划;品牌策划;企业策划;企业形象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脑图文设计;企业管理;市场调查;会议服务;技术推广服务;施工总承包;房地产开发;计算机技术培训;教育咨询(不含出国留学咨询及中介服务);销售电子产品、建材。“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