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后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石油化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工程、机电工程、地基基础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腐防水保温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模板脚手架、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古建筑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河湖整治工程、环保工程;建筑劳务分包;园林绿化工程、市政绿化工程、造林绿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