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后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影视策划;企业策划;市场调查;企业管理咨询;销售工艺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汽车配件、服装、化妆品、文具用品、I类医疗器械;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经营电信业务;销售食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