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后
投资管理;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旅游信息咨询;电力技术开发;销售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太阳能发电;物业管理;专业承包;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房地产开发;园林绿化;电力供应。(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电力供应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