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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技、信息技术、网络通信科技产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存储转发类业务(限北京市)、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呼叫中心业务(限北京市)、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限北京市)(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11月28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