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后
电影发行、放映;文艺表演;演出经纪;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策划、设计;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技术推广服务;销售文化用品、电子产品;设计、代理、发布广告;劳务派遣;投资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企业管理技术培训。((1、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