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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出版物零售;电影发行;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专业承包。销售服装、鞋帽、针纺织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不含弩)、珠宝首饰、机械设备、专用设备、通用设备、建筑材料、电子产品、日用品、化妆品、金属材料、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室内装饰设计;电脑图文设计;摄影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租赁建筑工程机械、建筑工程设备;影视器材租赁;计算机系统集成;影视策划;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电影发行、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出版物零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