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后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销售工艺美术品、日用品、文化用品、首饰、通讯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塑料制品、汽车配件、黄金制品、白银制品;经济贸易咨询;承办展览展示;电脑动画设计;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装帧流通人民币;包装服务;美术品鉴定服务、艺术品鉴定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