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后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筹备、策划、组织大型庆典;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经济贸易咨询;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电脑动画设计;企业策划;公共关系服务;销售文化用品、工艺品、日用杂货;计算机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舞蹈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绘画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声乐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演出经纪;电影摄制;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演出经纪、电影摄制、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