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后
寄递业务(信件及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除外)。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商务信息咨询;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会议服务;承办展览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广告;电脑图文设计制作;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日用百货、服装服饰、机电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纸制品、通信器材(不含卫星地面接收、发射设备)、建筑材料、汽车配件、工艺美术品;家居装饰;计算机系统集成。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