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前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及棋牌娱乐活动);电脑动画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影视策划;剧务、舞台美工、灯光音响、服装道具;筹备、策划、组织大型庆典;公共关系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教育咨询;租赁影视设备;技术推广;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发行;演出经纪。(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发行、演出经纪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