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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货物运输。国内道路、海上、航空货运代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教育咨询(涉及文化、教育培训的除外);销售五金、家具、家用电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工艺品(不含文物、象牙及其制品)、建筑材料(不含砂石及砂石制品);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帐、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帐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