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前
采盐机械、化工设备制造、加工;海水养殖;水产品加工;食盐批发(有效期至2011年12月24日止);商业、盐化工产品、精细化工产品、物资供销不含汽车批发兼零售、代购代销;技术转让、中介及咨询服务;盐的生产、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盐化工、精细化工制造;塑料加工;仓储(限分支机构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商品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等特殊商品除外);焦炭批发;铁精粉加工(限分支经营);铁精粉批发兼零售;自有房屋租赁。(国家有专项经营规定按规定执行)(以上涉及前置审批的行业以许可证有效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