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后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从事文化经纪业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版权代理;软件设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文艺创作;影视策划;企业策划;票务代理;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礼仪服务;摄影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市场调查;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劳务服务;销售百货、五金交电、电器设备、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汽车配件、橡胶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