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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服装、日用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茶具;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零售食品;零售出版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演出经纪;餐饮服务(禁限制售冷热饮)(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饮食服务;禁止新建与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场所边界水平距离小于9米的项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零售食品、零售出版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演出经纪、餐饮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