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后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展览服务;经济贸易咨询;电脑图文设计;摄影扩印服务;销售工艺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针纺织品、服装、日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玩具;电脑动画设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会议服务;翻译服务;动漫游戏开发;软件开发;平面设计;经营电信业务;演出经纪。(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演出经纪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