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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脑图文设计、制作;销售建筑材料、家具、通讯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汽车用品、汽车配件、茶具、日用品、服装鞋帽、针纺织品、母婴用品、珠宝首饰、工艺品(不含文物)、文化用品、体育用品(不含弩)、家用电器、专用设备;教育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销售(不含零售)医疗器械;专业承包。(领取本执照后,应到区县商务委备案。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