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后
网络技术开发、转让、推广、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企业形象策划;电脑图文设计;家庭劳务服务;销售电子产品、服装、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办公用品、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通讯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发射设备)、汽车配件、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焦炭;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